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支持行政领导开展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商量工作,共同制定任期规划和目标,做好对行政的监督和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行政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领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医务人员的合理调配和管理工作。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党员和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职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文化建设,用核心价值观提升职工的思想境界,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不断增强凝聚力。

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评体系,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关注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关心离退休职工。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优良的行业作风。

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形成健康的政治氛围。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

八、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和人才工作。

九、指导本单位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他们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规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