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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4-03-28 作者: 点击:

入院

1、普通自费患者凭医生所开的“入院卡”,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入院登记,同时交齐住院押金,同时注意核对姓名,保管好押金交款收据。

2、医保患者需住院治疗时,须持医保卡等有关证件和入院卡片先到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登记,然后持医疗保险办公室签发的《医保患者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省医保未带卡患者24小时内可补办刷卡住院手续,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未带卡患者三日内可补办刷卡住院手续,享受医保待遇;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补办刷卡手续的患者,须现金结算后再重新办理刷卡住院手续。

4、住院交款使用支票的患者,在患者本人单位开户行将支票存好,款项进帐后患者持进帐单(收帐通知联)交款入院。 收款单位全称: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医院 帐 号:4200221409000120957 开 户 银 行:工行自由大路之行

5、办理入院手续后,请您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单位住址等各项信息,如有错误请在24小时之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进行更正,超过规定时间,则不能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

6、在院患者在院期间应遵照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好住院押金收据,不得丢失,住院费用不足时请及时补交住院费,以免影响检查、投药、治疗等。

出院

1、患者出院时,由患者所在疗区的主管医生通知患者出院时间,护士将费用整理完毕病历转到住院处,患者方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接到出院通知的患者,应持交款收据到住院处结算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后现金余款直接退给患者本人,转帐支票余款通过银行退回原汇款单位。

3、出院结帐后的收据、诊断书等请您妥善保管,丢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