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字〔2014〕8号
医院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宣传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的建设,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夕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观念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群众的贴心人。
4、带头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能够出色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评选时要注重候选人在近一年来取得的业绩、作出的贡献,以及在党员群众中威望和影响力。
二、评选名额分配
每个支部各推荐一名,共计6名。
三、评选办法及上报时间
1、经各支部评选、推荐、上报,医院党委审批。
2、各支部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评选推荐表报校医院党委,联系人:赵宝峰,联系电话:85167477。
四、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庆“七·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再教育,要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努力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学习型党组织,为党员的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2、各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优中选优”的原则,把群众公认和信赖、在工作中真正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
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党委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吉林大学校医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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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
支部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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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党委
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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