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字〔2014〕
7号
医院各党支部:
为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党支部的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医院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吉林大学校医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校医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校医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吉林大学校医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党支部的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组建富有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新一届党支部,为全面推进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4年6月16日至6月23日
三、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和筹备(6月16日至6月18日)
(一)医院党委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部署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内容主要是:
1.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主要议程(附件1);
2.明确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附件2)。
(三)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讨论的内容主要有:
1.如何做好党员大会的宣传动员工作;
2.如何做好党支部委员的提名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
3.如何做好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
4.如何做好党员大会的会务工作。
(四)各支部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主要程序是:
1.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
(1)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充分酝酿,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2)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再次经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
2.确定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党支部委员会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2)党支部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讨论研究,结合考察情况,确定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各支部向医院党委呈报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告,请示经医院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阶段:正式选举(6月19日至6月23日)
(一)各支部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并对参加会议的党员提出要求。
(二)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三)各支部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各支部向医院党委呈报选举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包括开会的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等;
2.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新当选的委员及委员分工报医院党委备案;新当选的支部书记报医院党委批准。
四、监督和纪律
(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医院党委负责监督实施。
(二)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凡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党委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支部选举议程
(1)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回收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附件2:
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校医院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2014年6月××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校医院xx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xx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xx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xx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2名,差额1名。
五、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上届支委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报医院党委审批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支部委员选举投票结束后,当场计票并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意见”空格内画“〇”,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候选人姓名”栏后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意见”空格内画“〇”。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十、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支部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报告所得票数。
十一、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党员依次投票。
十二、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支部推选,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党支部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党员不参加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3:
中共吉林大学校医院第 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
候选人3名,其中差额1名,应选2名
(按姓氏笔画为序)
2014年6月 日
序号 |
1 |
2 |
3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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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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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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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候选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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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意见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2.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候选人姓名”栏后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意见”空格内画“○”,否则无效。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4.未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的选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