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站资料 > 护理管理 > 政策文件 > 正文
关于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8 作者: 点击:

各校区医院:
    为了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示医疗服务中心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激励全体护士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进一步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医院护理工作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充分激发医疗服务中心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护理工作者“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的理念,表彰奖励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促进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营造优良执业环境,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团队”活动;
  (二)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护士礼仪与操作演示暨表彰大会。
    四、时间安排
   (一)4月24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团队”的评选工作;
   (二)4月25日前各医院组织护士礼仪与操作演示内容及文艺节目上报医疗服务中心;
   (三)拟5月8日下午召开医疗服务中心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护士礼仪与操作演示暨表彰大会(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包括聘任制护士)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突出;
    6.年内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优秀护理团队”评选条件
    1.所在护理团队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好,团结向上,积极进取,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医患评价满意率高,无护理纠纷及医疗事故,得到医院和同行认可。
    3.团队护士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医、护、患关系融洽,积极参与医院各项活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到位。
    六、领导小组
    医疗服务中心成立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庆红
     副组长:宋丽华 
     成 员:马英利  王晓薇  赵清秀  祝  雁  苏维彪  魏国志  梅  妹  张晓芳  孙  健  王洪玲  张燕玲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医院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按限额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由护士长审核签字,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医疗服务中心;
   (二)申报“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团队”需填写审批表,并附800字左右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医疗服务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优秀护士”13名和“优秀护理团队”5个。
   八、具体名额分配
   (一)优秀护士(13人)
   前卫校区医院4人
   南岭校区医院4人
   南湖校区医院2人
   朝阳校区医院2人
   和平校区门诊部1人
  (二)优秀护理团队(5个)
   前卫校区医院1个
   南岭校区医院1个
   南湖校区医院1个
   朝阳校区医院1个
   和平校区门诊部1个

   附件一:吉林大学医疗服务中心“优秀护士审批表”
   附件二:吉林大学医疗服务中心“优秀护理团队审批表”


吉林大学医疗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