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继续领取2023年度生育护理、围产补贴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2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23年9月份已经开始此项工作,请还未办理2023年度生育护理、围产补贴的人员尽快前来办理,医保局过期不予办理。

1.截止办理时间2024年3月26日。

2.详情请见校医院2023年9月4日校内通知《关于领取2023年度生育护理、围产补贴的通知》。

联系人:史莉蓉

办公地点:鼎新楼西区教工办事大厅14号窗口

联系电话:85168789

办公时间:每周二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00

校医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