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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9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吉林省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6号)、《关于调整省直生育保险有关业务经办事宜的通知》(吉医保办【2015】42号)和《吉林大学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发放的通知》(校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额度:

1.2017年度退休职工(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

2.根据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吉医保办[2015]42号《关于调整省直生育保险有关业务经办事宜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吉林省医保局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申请业务,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用,经请示由学校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具体要求:

1.填写《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一式两份。

2.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各一份。

3.审批表获取方式:退休职工到本人所在校区离退办领取,或见附件(自行打印)。

三、时间安排及办理程序:

1.2018年5月28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交到本人所在校区离退休办。

2.各校区离退休办统一收取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于2018年6月1日将审核后的资料交至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3. 2018年5月29、30、31日拟发放奖励费名单公示三天。

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85168791

联系人:林茜

附件:

1、《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

2、《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企业用表)

3、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汇总表

吉林大学校医院  

人社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