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以下简称“省直医保”)参保的吉大职工,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校医院积极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正式成为了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直医保制度体系,2020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优化了省直医保制度政策,按照“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慢性疾病门诊保障+特殊疾病门诊保障”的保障层次建立和完善。此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流程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从而享受省直医保门诊慢性病治疗的政策。
校医院为在省直医保制度改革后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吉大职工,把校园医疗保障真正做到实处,成为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参保的吉大职工可以在通过申请、鉴定流程后,确定校医院为自己的慢性病门诊保障机构,即可在校医院备案,享受门诊慢性病治疗、购药待遇。
校医院会根据新政策做出调整,根据广大职工的需求对常见慢性病治疗所需的药物进行统计,并按照“二票制”原则进行采购,以采购价格“零”加价对外销售,确保在校医院就诊的患者能够吃上放心药、省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