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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7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九部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国疾控传防发[2024]19号)、《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号)以及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校医院将于33日开始对全体在校学生(除2024年入学新生及2025年毕业生外,所有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进行结核病筛查体检。请各单位重视,积极配合,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体检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各校区校医院安排的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体检。

2.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高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价调联[2024]520号)要求,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6元。

3.学生体检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费方式为微信支付

4.在校生体检不需要空腹,可正常进食。

5.体检时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校医院各院区保健科联系方式:

中心院区联系人:刘晓巍,电话:85166029

南岭院区联系人:孙 健,电话:85095516

南湖院区联系人:刘春迎,电话:85151308

朝阳院区联系人:于巍红,电话:88502339

和平院区联系人:高 艳,电话:87836670

新民院区联系人:卢 艳,电话: 8499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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