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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校医院报销学生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8 作者: 点击:

经校医院转诊去上级医院就诊的学生: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本次报销期限为2024年10月-2024年12月10日,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本人医疗证(转诊证明),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药费票据,医药费费用的明细单(注:带医药票据专用收讫章的纸质版发票和医药费费用明细专用章的纸质版明细!开具电子发票的学生,同时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一份,500元以上电子发票需提供“票据查验结果”,查验网址请搜索: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二、新民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统一下发的本人银行账号,姓名,开户银行行号(请咨询开户银行)。

三、各校区学生报销时间:

(一)校医院(中心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

12月 11日下午1:00—3:30

12月 12日下午1:00—3:30

(二)南岭校区医院

12月10日上午8:30—11:00

(三)朝阳校区医院

12月11日上午8:30—11:00

(四)南湖校区医院

12月12日上午8:30—11:00

(五)和平校区门诊部

12月10日上午8:30—11:00

(六)新民校区医院

1、2024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发生的业务,报销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0日上午8:30-11:00

2、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6日期间发生的业务,报销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8:30-11:00

3、2024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业务,报销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8:30-11:00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