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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学生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作者: 点击:

校内持有未报销医药费票据的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同学到所在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校医院中心校区

时间:2019年4月16日----17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三楼小会议室

2、校医院南岭院区

时间:2019年4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南岭院区三楼会议室

3、校医院南湖院区

时间:201年4月18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南湖院区二楼财务室

4、校医院朝阳院区

时间:2019年4月16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朝阳院区二楼财务室

5、校医院和平校区门诊部

时间:2019年4月16日 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和平校区门诊部二楼财务室

医药费报销需要资料:1、持门诊医药费正式收据(含费用明细);2、必须携带医疗证(需有医生同意转诊签字)。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