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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生育保险护理、围产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3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1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我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子女在2016年出生并落户后,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3500元),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300元),具体领取办法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新生儿落户所在页);

  3、本人的中国银行卡(或存折)。

  如果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或在读生)领取生育补贴,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或学生证)。

  (三)持上述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中心校区208室)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申报。

  (四)医保局审批后,医保办公室将生育补贴转账到申报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时间:2016年9月1日—2017年1月6日。

  (二)填报信息及所报送表格和纸质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真实、准确、有效。

  (三)参保人员各种证件、有关材料及填报表格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开具有效证明。

  (四)生育补贴须在有效时限内领取(领取时限: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次年1月6日前),医保局规定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待遇。

  联系人:冯晓霓 史莉蓉

  联系电话:85168789

  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rar

 

                                 校医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