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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校医院报销学生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作者: 点击:

经校医院转诊去上级医院就诊的学生: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本次报销期限为2024年6月-2024年9月30日,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本人医疗证,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药费票据,医药费费用的明细单注:带医药票据专用收讫章的纸质版发票和医药费费用明细专用章的纸质版明细!开电子发票的学生,同时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一份,500元以上电子发票需提供“票据查验结果”,查验网址请搜索: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二、新民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统一下发的本人银行账号,姓名,开户银行行号(请咨询开户银行)。

三、各校区学生报销时间:

(一)校医院(中心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

10月10日下午1:00—3:30

10月11日下午1:00—3:30

(二)南岭校区医院

10月9日上午8:30—11:00

(三)朝阳校区医院

10月10日上午8:30—11:00

(四)南湖校区医院

10月11日上午8:30—11:00

(五)和平校区门诊部

10月9日上午8:30—11:00

(六)新民校区医院

10月9日上午8:30—11:00

10月10日上午8:30---11:00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24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