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未报销医药费的学生: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本次报销期限为2023年5月1日-9月30日,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本人医疗证、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药费票据、医药费费用的明细单(注:带医药票据专用收讫章的纸质版发票和医药费费用明细专用章的纸质版明细!开具电子发票的学生,同时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一份)。
二、学生需提供所在校区医院医生开具允许外出就诊证明。
三、新民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统一下发的本人的银行账号,姓名,开户银行行号(请咨询开户银行)。
四、各校区学生报销时间:
(一)校医院(中心校区)
10月17日下午1:00—3:30
10月18日下午1:00—3:30
(二)南岭校区医院
10月17日上午8:30—11:00
10月18日上午8:30—11:00
(三)朝阳校区医院
10月19日上午8:30—11:00
(四)南湖校区医院
10月20日上午8:30—11:00
(五)和平校区门诊部
10月19日上午8:30—11:00
(六)新民校区医院
10月17日上午8:30—11:00
10月18日上午8:30---11:00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