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2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我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子女在2023年出生并落户后,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4600元),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300元),具体领取办法如下:
一、办理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需办理男职工配偶无业的另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
5.如果夫妻都是本校在职参保职工,复印件各准备一套。
二、办理时间:
2023年9月11日—2024年1月15日
每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持上述材料,到鼎新楼C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三、办理要求:
1、填报信息及所报送表格和纸质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真实、准确、有效。
2、参保人员各种证件、有关材料及填报表格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开具有效证明。
3、生育补贴须在有效时限内领取(领取时限: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次年1月15日前),医保局规定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待遇,历年漏领不再受理。
联系人: 史莉蓉
联系电话:85168789
校医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