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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4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精神(附件1),请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9月23日下午13:00-15:30到校医院一楼填表审核,由医保办公室统一报送省医保局。

(一)符合申报医疗救助额度:

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3200元以上部分

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50400元以上部分

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72000元以上部分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银行卡

4.如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本人银行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時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银行卡。

5.参保人员离世由家人代办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

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按照省医保局要求逾期未申报者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

联系人:史莉蓉

联系电话:85168789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