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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学生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作者: 点击:

校内持有未报销医药费的学生: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本人医疗证,门诊急诊病历,门诊医药费票据,医药费用明细。

新民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的银行账号,姓名,开户银行行号(请咨询开户银行)。

按照疫情期间防控要求,前来报销的同学需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李恒副院长,电话:13844090608

各校区学生报销时间:

1、校医院(中心校区)

10月20日下午1:00—3:30

10月21日下午1:00—3:30

2、南岭校区医院

10月20日下午1:00—3:30

10月21日下午1:00—3:30

3、朝阳校区医院

10月20日下午1:00—3:30

4、南湖校区医院

10月21日下午1:00—3:30

5、和平校区门诊部

10月22日下午1:00—3:30

6、新民校区医院

10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

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