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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学生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作者: 点击:

校内持有未报销医药费的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校医院将开展2018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请符合报销医药费的同学到所在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校医院(中心校区)

时间:2018年10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三楼小会议室

2、南岭校区医院

时间:2018年10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岭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

3、南湖校区医院

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湖校区医院二楼财务室

4、朝阳校区医院

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朝阳校区医院二楼财务室

5、和平校区门诊部

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和平校区门诊部二楼财务室

医药费报销需要资料:

  1、持门诊医药费正式收据(含费用明细);

  2、必须携带医疗证(需有医生同意转诊签字)。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