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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级新生医疗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公费医疗保健管理规定》的要求,校医院近期为2016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非定向、自筹)发放医疗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携带新生信息名册一份(须加盖本学院公章),到学院所在的校区医院领取医疗证。

  二、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要组织专人用蓝黑色钢笔统一填写医疗证,须按《吉林大学学生医疗证填写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医疗证号填写学生证号),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写后的医疗证报学院所在的校区医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三、办理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四、具体办理地点

  1、中心校区:

    办理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保健科(207室)

    联系电话:85166029

    联系人:郝曙光、于淑艳、钟长影

  2、南岭校区:

    办理地点:南岭校区医院三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5095516

    联系人:王智群、张丽荣

  3、南湖校区:

    办理地点:南湖校区医院一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5151308

    联系人:常丽虹、朱彦

  4、朝阳校区:

    办理地点:朝阳校区医院二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8503892

    联系人:吕红君

  5、和平校区: 

    办理地点:和平校区门诊部二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7836670

    联系人:任艳蕾

  6、新民校区:

    办理地点:新民校区医院一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4997825

    联系人:闫秀欣

  

   注:医疗证领取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30——11:00;13:30——15:30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