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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学生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8 作者: 点击:

校内相关学生:

  请持有2016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的学生到所在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校医院(中心校区)

  时间:2016年9月21日(周三)下午13:00---15:00

     2016年9月22日(周四)下午13:00---15:00

  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三楼小会议室

  2、南岭校区医院

  时间:2016年9月21日(周三)上午9:00---11:00

     2016年9月22日(周四)上午9:00---11:00

  地点:南岭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

  3、南湖校区医院

  时间:2016年9月22日(周四)上午9:00---11:00

  地点:南湖校区医院二楼财务室

  4、朝阳校区医院

  时间:2016年9月30日(周五)上午9:00—11:00

  地点:朝阳校区医院二楼财务室

  5、和平校区门诊部

  时间:2016年9月22日(周四)下午13:30—15:30

  地点:和平校区门诊部二楼财务室

  注:请需报销的学生,持门诊医药费正式收据,同时必须携带医疗证,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单、门诊病历本及开药的复写处方。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16年9月18日